山东省血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省卫生健康委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原国家卫生部审批成立的全国首批血站之一,主要承担省部属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供应、临床输血业务指导以及对全省血站的质量控制与评价、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血液集中化检测等职责,是全省输血行业龙头和质量控制中心。
中心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国家级“工人先锋号”、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为我省连续8届16年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先进省”荣誉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人员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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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所应聘岗位必要的执业资质。
4.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2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须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等其他基本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
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山东省血液中心网站(http://www.cnsdbc.org/)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应聘人员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后,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sdbcrs@163.com,邮件及材料压缩包名称一律采用“应聘岗位+姓名”方式命名。应聘人员须保证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
2.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签名的《山东省血液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职称资格证书、身份证以及报名表中课题、奖励等的相关证明材料;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有5年及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1.个人社保参保证明;2.劳动合同或者相关医疗机构开具的工作证明);
(5)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中心同意后,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6)《山东省血液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汇总》(附件4)EXCEL格式(无需扫描)。
3.资格初审
中心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邮件通知。
4.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心提交现场资格审查材料。现场资格审查后向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单,告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考试纪律、须携带的证件及其他应知信息。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高级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中心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资格复查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在省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按规定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单位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960925
监督电话:0531-82963693
邮箱:sdbcrs@163.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血液中心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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