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永和县人民医院决定公开自主招聘10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员性质
编制外聘用人员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本次自主招聘工作10名,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永和县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要求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人员、专业或技能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永和县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组织实施,招聘采取考试和考察的方式进行。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
专业技术应聘人员须在聘用岗位3年内取得相关资格,否则由用人单位研究解除聘用关系。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永和县医疗集团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在县卫体局、县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永和县人民医院负责实施。
1.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2月22日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永和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人事科(永和县城南药家湾村康谐路)
信息公布:本次招聘的各类信息均在永和县医疗集团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通畅。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收取考试费。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永和县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3份,本人近期(近3个月)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或考试合格成绩单)、执业证、学信网自行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档案存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卫生政策法规、医疗卫生常识及职业道德、医疗相关专业知识、计算机相关专业。
(4)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笔试成绩在永和县医疗集团公众号公示。
2.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面试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等在永和县医疗集团公众号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重要环节录音录像,成绩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永和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按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和县医疗集团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办理合同制相关手续;不合格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其聘用手续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2.招聘前有违法犯罪、隐瞒不报的;
3.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规定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5.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咨询电话
0357-6012137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和县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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