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昌黎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4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的方式,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告、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含毒品检测)、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工作内容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40名,男性,均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昌黎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不挤占公安机关现有经费,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对公安民警行使指挥、管理、督察职权,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不安排、要求警务辅助人员从事执法或者涉及绝密级事项工作。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秦皇岛市常住户口(暂住需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自愿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7日至2005年10月7日期间出生);
5.截至到2023年10月7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6.男性,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皮肤病、无吸毒史、无足疾、无家族精神病遗传病史、无心脏病、糖尿病、身体肥胖症等,双眼矫正视力 1.0 以上,无色盲(其他身体条件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7.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毕业生、烈士及因公牺牲民警子女或配偶、从事过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在昌黎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1.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12.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13.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发布公告:
2023年09月29日起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在昌黎县民智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公众号发布。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9日(共3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昌黎县民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昌黎县昌黎镇三街民权片90号创业园219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初步面试并测量身高。
4.报名时提交材料:
(1)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2 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 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军人证件原件、复印件2份;
(3)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2 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 2 份;
(4)近期小2寸蓝底同版彩色免冠照片8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同时上交电子版照片,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5)《昌黎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报名人员身体状况承诺书》(见附件二)各一式两份;
(6)提供报名本人征信证明一份(由报名本人持身份证到人民银行自助打印)。
(7)以上报名材料需准备电子版一份。
5.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时,本人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按顺序排队,不得大声喧哗。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备齐提交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名、考试和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缴纳考务费100元和意外伤害保险费50元(招聘过程中保险费,所有费用带现金)。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严格执行公开考试的有关规定。
(5)所有证件、资格的取得时间均截至到2023年10月7日。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三)体能测试(另行通知)
1.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点名未到者视为缺考,不得再进入体能测试场,并且不再进行补考。
2.体能测试项目(男子组)项目:男子 1000 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四)笔试(另行通知)
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基本法律知识及公文写作水平。昌黎县民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考试机构组织考试。报名人员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成绩满分 100 分,缺考或作弊的,取消应聘资格。按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不高于1:1.5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会在昌黎县民智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两天。
(五)面试(另行通知)
1.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2.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肢体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仪容仪表及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 分。面试成绩最后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有效分数的平均值为考试的面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应聘者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计算方式及公布。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综合考试成绩,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公布地点为昌黎县民智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公众号。
(六)体检(另行通知)
按照聘用人数 1:1 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参加体检人员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入闱人员:烈士、因公牺牲民警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曾任班长或获得优秀士兵以上荣誉的;政治面貌是党员的;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公安工作经历的。
(七)政审(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政审。
(八)聘用
1.对拟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被拟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到指定地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因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本人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序方法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替补有效期为3个月。
4.昌黎县民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由昌黎县民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派遣到昌黎县公安局工作,由昌黎县公安局使用管理。
5.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6个月,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使用。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昌黎县民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现行昌黎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同等标准执行。
六、注意事项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体测、笔试、体检、政审、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名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关注指定微信群,因个人原因影响报考的,后果自负。
4.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5.报名咨询电话:0335-2659799
6.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昌黎县公安局所有。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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