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老师、同学们的身心健康,养成良好文明的生活习惯;为了创造文明、洁净、优美的校园环境;为了树立我们学院学生的良好风范;为了塑造健康文明大学生的形象,经管学院决定对禁烟禁酒作如下规定:
一、在籍学生在校期间禁止饮酒,在校园内禁止吸烟。
二、在校园内吸烟的,给予通报批评;屡犯的,给予警告处分;因吸烟引起灾害性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三、在校期间发现饮酒的,给予警告处分;再次饮酒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屡犯的,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四、酒后寻衅滋事,未造成后果的,给予记过处分;酒后有其他违纪行为应给予纪律处分。
五、在校园内有吸烟或在校期间有饮酒行为的,不能列为入党考察对象,不能担任各级各类学生干部(含社团)。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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