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部门、教学单位工会小组:
经学校党委批准,我校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简称“双代会”)拟于11月18日召开。为做好“双代会”代表选举工作,根据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河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双代会”代表选举产生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人数及名额分配
1.学校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和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具有双重身份,即既是工会会员代表,又是教职工代表,简称“双代会”代表。“双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5年。
2.“双代会”代表总人数为在职教职工人数的10%左右。
3.“双代会”代表结构:教师代表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机关、教辅、工勤等其它人员代表各占一定比例。各工会小组按代表名额分配表选举代表。
二、代表资格与条件
1.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学校在职教职工,且为工会会员。
2.政治素质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教育事业和学校,坚持原则,清正廉洁,作风正派。
3.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热心“双代会”工作,能够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代会代表大会决议,具有履行教代会代表职责的能力。
4.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能密切联系教职工,热心为教职工服务,能客观、准确地反映教职工意见和要求。
5.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在学校民主建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代表的组成
“双代会”代表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既要充分体现以教师为主,又要照顾到各方面人员,代表的组成应遵循以下原则:
1.以一线教师代表为主;
2.老、中、青各层次教职工代表比例适当;
3.男女代表比例适当;
4.少数民族代表、民主党派教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
5.学校领导代表名额分配到所联系教学单位工会小组,不占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
四、代表选举
“双代会”代表的选举按照《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规程,以工会小组为单位进行。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根据所分配代表名额及代表条件,以无记名投票的民主方式选举产生。
五、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11月16日16:30前将选举结果及推荐表报“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永飞、张茹,电话:2901321。
工会委员会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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