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负责全校本、专科教育的教学运行工作、教学建设与改革、实验室建设、师资建设以及教学质量监控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同时还负责其它层次和类型人才培养的教学协调工作,在学校党委和校长、主管副校长领导下,遵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和原则,围绕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思想,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正常和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提出教学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的具体建议,并付诸实施,推进学校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壮大。
学校科学研究工作暂与教务处合署办公。
现有职工6人,其中处长1人、副处长1人、管理人员4人。
教务处人员本着“规范高效、创新进取、忠诚教育、服务师生”的工作宗旨和服务理念,努力为教学、教师和学生的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
教务处工作职责:
1.组织制定学校本专科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全校教学工作计划及教学工作规章制度,并检查实施;
2.负责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教学建设的组织与管理;
3.负责学校教学评优推荐及奖励评审工作,包括优秀教学成果奖励、优秀教材奖励、优秀教师奖励等;负责教学事故及违纪的检查、鉴定及处理;
4.负责学校考风考纪建设和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的检查、鉴定、通报及处理;
5.组织全校教学研究工作,组织教改立项申报、评审、结题等工作,总结并推广优秀教学成果;
6.组织院(部)制(修)订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并负责组织审定、实施和检查总结;
7.负责管理全校本、专科的教学运行,包括编制全校教学日历、学年课程计划,编排学期进程表、课程表选课、排课、课程调度以及校内各类考试的管理;
8.全校教学工作量和教师(教辅)编制的统计与测算工作;
9.负责本科学生的成绩管理,会同学校相关部门,抓好学风建设;
10.组织学生辅修(重修、提前修读等)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以及实验教学建设和实验教学质量管理工作;
12.负责实践教学环节管理,做好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及管理工作;
13.参与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师资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
14.组织教材的编写与审定及出版工作,负责教材的采购供应和教材质量管理、优秀教材评选等工作;
15.协助编制年度教学经费预算和分配方案,监督审核教学经费的合理使用;
16.完成校党委校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邮箱:oitoffic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