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学生评教是教学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主人翁意识的重要体现,也是教师教学考核重要的组成部分。对教师客观、公正的评价,有助于教师能有针对性改进教学方法,完善教学内容,提高驾驭课堂能力,提升课堂教学整体水平。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即将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工作,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学生结合教师教学的实际情况、秉持公正客观的态度,对所选课程进行认真评价。具体通知如下:
1.评教时间
5月18日上午8:00--5月21日下午17:00。
2.评教范围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在本单位授课的所有教师,包含专职、外聘、行政兼课以及其他学院教师在本学院有授课任务的;
3.基本要求
(1)学生按时完成网上评教是符合期末考试条件的前提之一,学生在评价时,应当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准确客观地反映教师的实际授课水平,评价意见应有助于教师改进教学工作,并注意文明用语。
(2)参评学生姓名无任何教师能够看到(学校一定会保护学生隐私),请学生一定保持公平公正的态度的进行打分。
★(3)学生打分要客观,不得给老师打100分,100分的成绩无效,请务必通知到每位学生。
4.操作步骤
①教务处制作好学生评教问卷,每位教师生成唯一一个二维码(以教师姓名命名);
②教务处将全校所有授课教师二维码分配到对应授课班级,并进行打包;
③请各二级学院将每个班级的压缩包发送给对应班级学生,并及时通知全体学生对班级内每位教师的二维码进行评教;
④学生扫描本班级每位授课教师二维码逐一打分。体育教师因选择项目不同,请同学们根据自己已选项目体育教师进行打分即可。
5.注意事项
①各学院及全体教师不得干预学生评教,一旦学生举报,经核实后该教师本学期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②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联系人:王柏慧
联系电话:0316-2901850
教务处
2021年5月17日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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