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处室、教学单位:
为维护学校学术尊严,规范学术行为,倡导严谨踏实的学术风气,结合学校实际,对原《 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经校学术委员会会议审议讨论,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东方校字〔2023〕115号: 关于印发《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pdf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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