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是学校下设负责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的职能部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规范管理、学生资助、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队伍建设、学生公寓管理等工作的协调和管理部门。
学生处内设综合办公室,学生管理科,宿舍管理科,档案管理科,学籍管理科,资助管理科6个科室。各部门主要人员结构如下:
处 长 1名
副处长 2名
综合办公室(主任1名,文秘干事1名)
学生管理科(科长1名,宣传干事1名,行政干事1名)
宿舍管理科(科长1名,行政干事2名)
档案管理科(科长1名,行政干事1名)
学籍管理科(科长1名,行政干事1名)
资助管理科(科长1名,行政干事1名)
具体职责有:
1.根据学校党委和上级的指示精神,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制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年度计划,指导、检查与督促各项工作贯彻落实;
2.依据上级有关政策和法规,制定大学生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3.负责校风、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
4.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考核和评优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辅导员的选拔、配备、培养工作;
6.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及发展状况,开展校园舆情监控,引导学生舆论,做好学生工作的新闻、简报及宣传工作;
7.组织指导二级学院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贷款工作,组织评选、发放国家奖、助学金,开展勤工助学岗位管理等各项措施,切实解决好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问题,使其顺利完成学业;
8.统筹与协调迎新工作,开展新生入学教育与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并提供常规性工作服务;
9.指导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开展工作;
10.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承担心理健康课程教学与建设;
11.学生公寓住宿资源统筹安排和管理;
12.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卫生、秩序和文化建设;
13.负责学生信息数据和档案归档及学籍管理工作;
14.组织指导二级学院对学生评价和奖励工作,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
15.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进行审查和实施纪律处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16.配合安稳处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和管理工作,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消防救援、紧急救护等相关培训。
17.负责学生保险工作;
18.开展国防教育,组织新生军训,承担军事理论课课程教学组织工作,做好入伍学生回访工作;
1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校党委、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邮箱:oitoffic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