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第四十二条“学生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之规定,凡我校学生:禁止在校期间(校内、校外)饮酒,严禁在宿舍、教室、训练场馆、食堂、校园等公共场所饮酒。违反规定者将按照《 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严肃处理。因饮酒后闹事所造成的不良后果,违反者承担全部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和支付与其相关的一切费用,对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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