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展示高校大学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的青春风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 2023年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25日。
二、推选对象
我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本科生、专科生)。
三、目标任务
本次活动将评选出“ 2023年大学生年度人物”22名。
四、推荐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三)自身本领过硬,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四)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五)所推荐大学生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20年8月以来)。
(六)获得往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在读大学生不再参与年度人物推选。
五、推选程序
(一)推荐报名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本学院的年度人物推选工作。推荐人选信息及事迹应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按照1500:1的比例推荐,共推荐22名,各分院推荐名额如下表所示:
表1-1 2023年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名额
(二)组织推选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确保申报人事迹真实可靠。
(三)结果通报
确定最终人选予以通报。
(四)宣传发布
名单予以公示且在新媒体账号( 学生处公众号)进行先进事迹展示。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控程序、遵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二)推荐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三)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清单:
1. 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附件)。该表为被推荐人的基础信息表。其中,事迹简介不超过 200字,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近三年内荣誉。
2.被推荐人电子照片2张。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3.5cm, 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1张(横版照片,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于2M不超过10M)。
3.被推荐人微视频。被推荐人提交事迹材料同时需要提交一条微视频。视频要求严格围绕符合推选条件的特点,紧扣人物事迹进行展示。横屏拍摄,分辨率为1920*1080P, 内容配字幕,时长不超过1分钟,画面清晰、声音清楚,确保原创且无版权争议。为保证作品上传顺畅,文件建议不超过100MB。
联系人:王 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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