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防范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及时处置侵害师生安全的恶性事件,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最大程度地降低和控制事件造成的危害,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学习和生活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学校成立“预防和处置校园暴力事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领导全校预防和处置校园暴力事件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校 长
副组长:主管副校长
成 员:校办主任、党办主任、学生处处长、教务处处长、 总务处处长、安稳处处长、各二级学院院长和书记
(二)主要职责:
1、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校园各类暴力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和请示,统筹安排应急行动,保证应急工作快速、有序、有效地进行。
2、决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3、统一领导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队伍和资源的调动。
4、向教育、公安等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和要求提供的救援事项,保持密切联系,配合这些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向单位员工通报事件情况,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向新闻媒体公布事件情况。
6、负责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善后工作。
7、根据应急处置预案,现场指挥处置行动,把事件消灭在初始状态。
8、指挥现场无关人员有序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
9、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
10、组织指挥维持现场秩序及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11、负责组织事件后的现场清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1)通讯联络信息发布组
组 长: 宣传部长
副组长:校办主任、党办主任
组 员: 宣传部、校办、党办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及时向领导小组及教育、公安部门报告事件情况,保障通讯畅通,与领导小组和其它各工作组保持联系。根据事态发展及领导意见,统一对外发布信息,通过各种媒介做好正面宣传工作。
(2)治安维护组
组 长:安稳处处长
组 员:安稳处干事、保安、学校护校队队员
主要职责:遇有校园暴力事件,在组长带领下迅速赶赴现场,制止并掩护被欺凌者撤离。协助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工作。维持现场秩序,阻止其他无关人员靠近现场,避免事态扩大,降低损失和影响。
(3)疏散指挥组
组 长:学生处处长
组 员:学生处全体工作人员及事发单位(部门)领导和学管人员(略)
主要职责:划定警戒区,协助治安维护组维持现场秩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选定疏散通道,指挥引导现场人员疏散,进行现场援助。
(4)医疗救护组
组 长: 医学院院长
副组长:后勤处处长
组 员: 医学院救护组、后勤处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设置伤员临时救护站,负责一般伤员的救治,负责联系救治医院和救护车辆,及时将重伤员送往医院救治,及时向指挥组报告伤员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和器材,保证应急使用。
(5)善后工作组
组 长:主管学生副校长
副组长:校办主任、总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
组 员: 已发事件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校办、总务处、学生处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安排受伤师生的善后工作,提供必要用品。负责接待和安抚来校探望的师生家属。协调有关(教育、公安等)部门调查事件经过,核实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师生和家属的思想稳定。提供救援车辆,储备一定量的资金和物质,保证应急使用。依据法律法规,严格追究责任。
三、工作程序与要求
(一)总体要求
事件发生前,各单位(部门)要立足防范,及时排查,掌握主动,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事件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依法办事,采取有效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制定整改措施。
(二)事件报告
1、学校各单位(部门)要建立健全校园暴力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发现校园存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暴力事件,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转。
2、发生校园暴力事件,凡是知情人均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事发责任单位(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预防和处置校园暴力事件领导小组报告,任何单位(部门)和当事人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和误报。
(三)事件定性
发生校园暴力事件后,学校领导小组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尽可能准确了解掌握相关信息、数据。根据事件性质,向教育、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上述相关部门协查。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对事件进行定性。
(四)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由学校新闻发言人负责接受媒体采访,其他人员无权对任何单位或个人发布任何信息。学校新闻发言人要及时收集整理、分析、核实相关信息,确定发布的内容、方式和时机,报请领导小组批准后,按要求向规定的对象发布,把握必要口径、范围和层次。
信息发布要贯彻即时性原则、真实性原则、引导性原则和统一性原则。严密监控网络和媒体发布的信息,防止事件被片面宣传、夸大事实,形成不稳定因素。及时澄清与事实不符的内容,正确回应公众的质疑,以防被别有用心的人员或组织利用和炒作,造成恶劣影响。
(五)调查与上报
1、事件调查分工。领导小组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校园暴力事件迅速组织展开调查工作,并限期结案。一般性暴力事件,由领导小组组长(校长)牵头,副组长(主管副校长)具体安排部署,学生处、安稳处、事发单位(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展开具体调查,上报调查结果。较大或重大校园暴力事件,由上级主管部门(教育、公安等)组织,学校领导小组配合调查,并负责上报调查结果。
2、事件报告范围。重大校园暴力事件处置后,学校对事件的发生、处置情况、经济损失、社会影响、家属补偿、责任人的处理、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等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呈报上级机关。
四、奖励与处罚
对在预防、处置校园暴力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单位(部门)和个人,或有特殊贡献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并根据实际申请上级表彰和奖励。对在预防、处置校园暴力事件中玩忽职守者,逃避责任者,阻碍执行公务者,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情况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学校或上报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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