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部位是指容易发生火灾、人员密集且财产集中的部位。这些部位一旦发生火灾,经济损失大,人员伤亡多,社会影响大。因此,对这些部位一定要制定严格的防火制度。
一、校内防火总体要求
(一)禁止学生拾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二)加强实验室管理,对易燃易爆实验用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随用随领。
(三)总务处要有专人经常检查燃气、电气设备、管线路的安装、使用情况。
(四)严格校内用火管理。
(五)建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对仓库及实验室等场所要严格按照防火规定管理使用。除此之外,应加强宿舍、教室、实验室、图书馆、档案室等重点场所的防火工作,因为这些地方人员密集,可燃物较多,火灾隐患大。
二、教室和实验室防火要求
(一)普通教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容纳50人以上教室的安全出口不得少于两个,课堂上用于实验的化学危险物品,要严格控制用量,实验后应及时清除,不得在课堂内存留。
(二)实验室用电量不能超过负荷,不得临时乱拉电线,要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做好灭火准备。
三、图书馆和档案室防火要求
(一)建筑的耐火等级应采用一、二级。每座书库的建筑占地面积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加以限制。图书馆、档案馆的阅览室不宜设在高层,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应设在四层以下,耐火等级为三级的,应设在三层以下。
(二)档案室内的复印、装订、照相及录放音像等部门不能与书库、档案库、阅览室布置在同一层内,若必须在同一层,应采取分隔措施。硝酸纤维底片资料不得储存在书库、档案库内,应设置独立的危险品库存放。书库、档案库是重点部位,与其他房间之间应设耐火极限不低于4h的不燃烧体防火隔墙,其内部分隔墙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h,书库、档案库与其他直接相通的门做成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防火门,用于发书和发档案材料的门窗应为耐火极限高于0.75h的防火门窗。
(三)两个书架之间的通道宽度应大于0.8m。主干线通道大于1~1.2m,贴墙通道可为0.5~0.6m。书库的安全出口不少于两个。
(四)电气设备方面除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规定,电气线路全部采用加金属套管保护的铜芯线外,还须注意书库、档案库内宜采用距离可燃物50m以上的吸顶白炽灯泡照明,灯座应位于走道上方,采用荧光灯时,为严防整流器过热起火,不能把灯架直接固定在可燃构件上,严禁用碘钨灯照明,以及在库房内使用各种家用电器、设置配电盘,人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五)严禁在书库、档案库、阅览室及目录检索室等处吸烟。
(六)图书馆、档案室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安装消防给水和固定灭火装置,配备相适应的灭火器。大型图书馆、档案馆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重要的书库、档案馆还应安装相适应的自动灭火装置。
四、物资仓库防火要求
(一)仓库内物品要分类储放,库内留出主通道1~1.5m,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50cm距离。平时,必须切断电源。
(二)仓库内的照明灯限60W以下,白炽灯不得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电烙铁及电茶壶等电器,仓库内保持通风。各种物品要标明性质、名称,有毒物品要单独存放。
(三)仓库中电源开关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护。每学期对电线进行一次绝缘检查,发现可能引起起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现象时,必须及时维修、更新。
(四)物品入库时要防止夹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要巡视一次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堆积时间较长(一年)的物品,要进行翻仓、清仓,防止物品积热产生自燃。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邮箱:oitoffic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