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加强学校重点人员的管控,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努力做到各类重点人员不漏管、不失控,严防违法乱纪等事件的发生,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重点人员管理办法》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机制
一是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刻推进重点人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学校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履行职责,把单位(部门)工作与重点人群管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是健全完善重点人员管控责任机制,将重点人员管控工作纳入安全管理考核体系,与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的绩效考核成绩挂钩。
二、建立排查机制,摸清底数,健全档案
一是在全校范围内定期开展集中排查行动,排查中要做到认真、细致,不漏一人,切实摸清家庭成员详情及本人思想动态,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实名、实情、实数、实时登记,录入信息系统,并立即采取管控措施,以防危害国家或他人安全的案(事)件发生。
二是查出的重点人员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办法,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确保重点人员的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明确管控责任,不断完善管控措施
一是学校每学期召开一至两次稳控情况调度会,明确管控工作责任,并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交流,共同分析、研判重点人员的管控形势,针对管控中的薄弱环节或出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工作方法,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做好下步的管控工作。
二是严格奖惩措施。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或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或发生问题的单位或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明查暗控,掌握动态,抓好管控、“帮扶、帮教”工作
一是将重点人员纳入学校重点管控对象,由安全稳定处相关人员、班级辅导员、党员班长、安全信息员等做好对重点人员的日常监管工作,时刻暗中监督重点人员的思想行为动态,确保盯死看牢,发现问题及时向分院领导或安全稳定处报告,并予以控制。
二是对确定的重点人员,采取“一对一或二对一”的方式进行帮教疏导,由分院领导或辅导员“一对一”帮教,对思想较为顽固或家庭极端思想影响较深的学生,由各二级学院书记、院长等班子成员分别与辅导员结成对子“二对一”帮扶,从思想上引领、疏导,使其“三观”得到矫正。
五、关心关爱,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加强与重点人员的沟通交流和走访,积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使其保持头脑冷静,依法维权,不组织、不参与非法活动。并及时了解掌握其家庭和个人情况,从多方面帮助重点人员解决一些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真情感化,取得他(她)们的信任,让其有认同感、归属感。
六、坚持值班值守,及时发现问题,加强管控力度
严格执行学校领导带班、中层干部值班、辅导员坐班制度,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当班人员应加强校园巡视,时刻关注重点人员的动态,善于发现问题并及时有效处置。
七、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齐抓共管
各单位(部门)根据学校统一安排部署和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安稳处统筹协调、督导,各单位(部门)细化责任,完善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并落实到位,务求实效,切实把我校的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做实、做好。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邮箱:oitoffic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