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创造良好安全的校园环境,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教育的意见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提高认识,使安全教育制度化、经常化
广大师生应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工作,落实教育责任。学校主管安全部门应根据学校实际,拟定安全教育计划,结合季节特点和社会重要敏感时期等因素,确定安全教育专题,组织和督促二级学院落实教育计划和内容。
二、明确安全教育内容
教育内容包括:法治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反邪教教育、防诈骗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知识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等。
三、教育要求
(一)校级安全教育培训。每学年邀请公安、消防大队等专业人士进校为师生开展一至两次法制、消防安全讲座和应急疏散演练。敏感时期聘请安全局领导来校为广大师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讲座。
(二)二级学院安全教育。一是每学期开展一次教职员工安全培训,主要培训消防、法制安全知识和技能。二是落实学校安全教育计划,并根据不同时间节点安排相关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同时,各教学单位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授课、考试等情况。
(三)班会安全教育。各班级利用班会,结合不同时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防溺水教育、法制教育和消防教育,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学生自救、互救能力,每学期不少于一次。
(四)营造安全教育氛围。在校园内利用广播、板报、海报、条幅、安全教育视频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
(五)教学安全教育。针对体育课、实验实训课,课前任课教师必须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醒注意事项,强调操作流程,避免因事项不清,操作不当引发安全事故。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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