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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定
作者: 安全稳定处 | 2024-03-14
为了提高学校师生的餐饮质量,保证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特制订以下食品卫生管理规定。
一、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保持前堂和食品加工间的卫生整洁,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二)熟食、冷荤拼配间有洗手消毒、防蝇、防尘、防鼠工具消毒设施,室内要安装空调,温度保持在25℃以下。生、熟案板使用前后均要清洗,防止霉变,分开使用,垃圾放入有盖脚踏式污物桶内。
(三)餐具使用后进行洗涤、消毒处理,并放在保洁柜内存放。
(四)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裤、帽,工作服要定期清洗。工作人员在操作间不准吸烟,吃食物。
(五)采购时严把食品安全卫生关,做好采购索证登记,并存档。
(六)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卫生安全检查,全面检查与抽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
采购食品原料索证制度
(一)原材料采购必须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和采购知识。
(二)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三)在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向供应方索取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或者检验报告,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型等的感官性状并索取经销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及该批次产品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
(四)在采购鲜(冻)肉类时,应当索取畜产品检疫证,是否加盖有效的验讫印章,采购进口鲜(冻)肉类及其制品时,应索取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五)采购保健食品、进口保健食品、辐照食品、新资源食品时,应同时索取卫生部相关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三、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各种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二)加工肉类、水产品、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放海产品的容器要专用。肉类、水产品等食品不落地存放,荤素食品分池清洗。
(三)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要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场所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四)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烂叶。
(五)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食品盛器用后应冲洗干净,荤素食品分开放。
(六)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
(七)废弃物应置于带盖污物桶内,及时清倒,保持内外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八)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四、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检查食品质量,确保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烧烤。
(二)食品充分加热,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熟内生,烘烤食品受热均匀。
(三)、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四)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五)剩余食品及原料应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六)隔顿、隔夜、外购熟食回锅烧透后再供应。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要用消毒布揩擦。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应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灶上、灶下地面应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九)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五、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有异味、污秽不洁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情况,严禁使用。
(二)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卫生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如韭菜等)浸泡时间应在30分钟以上,然后冲洗干净。
(三)各种用具、容器要按照食品生熟不同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菜板、菜墩洗净后立放。
(四)糕点存放在专库或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多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内,做到生熟分开保存。
(五)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
(六)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要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七)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后定位存放。
六、凉菜制作管理制度
(一)凉菜间必须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有防蝇、防尘、防污染设施,凉菜间内温度不得高于25℃。
(二)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口罩,并将手洗净、消毒;保持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首饰。
(三)凉菜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间。
(四)加工凉菜的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砧板做到三面光洁(砧板面、边、底)。
(五)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间,不得存放与熟食无关的物品。
(六)制作肉类、水产品类凉菜拼盘的原料,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必须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或冷冻。
七、配餐管理制度
(一)配餐间要设有洗手、消毒设施。
(二)配餐前要打开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
(三)设有与配餐相适应的台子和能够开合的食品传输窗。
(四)成品饭菜不得直接放在地上,应放在操作台上。
(五)配餐间应每餐一清扫,保持室内干净整洁。不得存放与配餐无关的杂物或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
(六)配餐间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严格洗手消毒,需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七)传递食品用的专用食品工具,要消毒后才能使用,定位存放。
(八)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提供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立即撤换并做出相应处理。
八、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承包负责人负责组织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不健康人员严禁上岗,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九、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餐饮具清洗消毒应设专间(池),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冲洗拖布。
(二)餐饮具清洗消毒工序合理,按“一刮二洗三过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
(三)餐饮具采用煮沸、蒸汽、或专用消毒柜消毒。煮沸消毒温度必须达到100℃,消毒时间应在3分钟以上。蒸汽消毒温度达95℃以上,时间不少于15分钟。餐饮具消毒后可以用消毒巾擦干或自然晾干。
(四)不宜使用物理消毒的餐饮具可采用化学消毒方法。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必须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生产的产品。消毒液浓度、消毒时间必须严格按消毒液的使用说明进行。
(五)餐饮具消毒后应无水渍、无污垢、无油渍、无食物残渣、无异味。
(六)餐饮具消毒后应放入密闭式保洁橱内,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防止交叉污染。
(七)废弃物品应放入带盖容器内,不得外溢,及时清理。
十、库房管理制度
(一)仓库负责人对入库的食品做好验收工作,在食品购销台帐上详细登记产品名称、供销单位、购销数量、产品批次、保质期限和相关证件是否齐全,相关证件证明应当保存一年以上备查。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地30厘米、墙10厘米),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五)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十一、食品卫生检查制度
(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每月组织食品安全工作组对食堂、超市进行一次全面的食品卫生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并将检查记录留档备查。
(二)食堂管理负责人每天组织各档口负责人对食堂所有经营档口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落实奖惩制度。检查后,对食品卫生工作好和差的经营者分别给予奖励和处罚,并做好处罚记录。
(四)对涉及食品卫生安全及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卫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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