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高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各项工作,有效迅速处置校园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对我校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为指导,以各级领导有关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增强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防范措施,狠抓隐患整改,强化师生安全意识,使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努力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及时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确保学校持续、协调、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分级负责”、“谁属地、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逐级负责和逐级承诺制度,切实做到“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保证底数清楚,情况明了,措施到位,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始发阶段。
(二)坚持内紧外松的原则,既要全面深入认真地做好排查工作,扎实推进各项责任落实,又要低调、平稳,稳步进行,工作安排缜密、严谨,处理方式方法得当。
(三)要本着维护稳定大局、维护政策严肃性和连续性、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原则,努力把问题在最小的影响和范围内妥善解决。
(四)对已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严格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到位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明原因、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保障校园稳定。
三、校园突发事件的类型与级别
(一)校园突发事件是指发生在校园内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由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具有突发性无法预期或难以预期,对师生人身安全造成严重损害、校园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家庭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的各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1、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火灾、建筑物倒塌、交通事故、群体拥挤踩踏、游泳溺水、户外集体活动发生意外等,致师生伤残、死亡。
2、公共卫生事件:群体食物中毒、环境污染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病因等,致师生伤残、死亡。
3、社会安全事件:在校师生与当地群众群体纠纷、学生之间较大规模纠纷、非法组织的政治性群体聚会或游行、学生各类自杀死亡、因教学改革或拖欠教师工资等原因引发的教职工集体上访、教师行为不当致学生死亡或伤残病重住院、严重影响校园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暴力案件或其他突发事件。
(二)按其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校园突发事件划分为一般性、较大、重大、特大四个级别。
1、一般性校园突发事件。在个别范围内发生,致师生中度受伤,或对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家庭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小影响,以学校为主可进行处置,或由政府协同教育、公安等职能部门可以协调解决的校园突发事件。
2、较大校园突发事件。在局部区域内发生,导致师生重伤或致残,可能干扰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给学校带来一定影响,在学校和驻地政府机关范围内可协调处置的校园突发事件。
3、重大校园突发事件。在较大范围发生,致师生伤亡,或对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家庭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危害,需由市委、市政府协调解决,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与学校共同参与处理的校园突发事件。
4、特大校园突发事件。发生师生死亡2人以上,或对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家庭和社会稳定造成特别重大危害并产生恶劣影响,出现全校或跨学校甚至向社会蔓延扩散的态势,或按有关规定应确定为特大级的紧急情况,或需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甚至省委、省政府或教育部处置的校园突发事件。
四、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学校成立“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领导全校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领导机构。构成如下:
组 长:校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副校长、党委副书记
成 员:各二级学院和机关处室(馆)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向上级汇报并请求指示;检查学校各有关部门按预防和处置预案开展工作和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二)领导小组下设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校长兼任。
主 任:分管副校长
副主任:党委副书记
成 员:校办、宣传部、党办、教务处、学生处、安稳处、后勤资产处、图书馆、信管中心、后勤公司负责人及二级学院书记
应急值班电话:2901314(白), 2562201(夜)。
主要职责: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制订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进行业务指导、协调专业培训、组织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日常校园突发事件的排查、信息沟通报告及协调化解工作;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承办预防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专项工作。
(三)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1、通讯联络信息发布组
组 长:宣传部长(电话:略)
成 员:宣传部、党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及时向领导小组及公安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引导急救车辆或有关解救人员进入现场;保障通讯畅通,与领导小组和其它各工作组保持联系。根据事态发展及领导意见,统一对外发布信息,学校网站做好正面宣传。
2、治安维护、救援行动组
组 长:安稳处处长(电话:略)
成 员:安稳处干事(专员)、保安人员、学校护校队员
主要职责:遇有突发事件,组织在场人员进行援救,迅速将受伤人员与现场分离,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工作;维持秩序,阻止其他人员靠近现场,避免事态扩大,降低损失和影响。
3、疏散指挥组
组 长:学生处处长(电话:略)
副组长:各分院书记
成 员:学生处工作人员、辅导员等学管人员
主要职责:划定警戒区,安排人员警卫,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选定疏散通道,指挥引导受伤受困人员疏散;进行现场援助,及时发现、解救被困人员;负责仪器设备及其他贵重物品的抢运转移。
4、医疗救护组
组 长: 医学院院长(电话:略)
副组长:后勤资产处处长、后勤公司负责人(电话:略)
成 员: 医学院救护组、后勤处工作人员、食堂负责人
主要职责:设置伤员临时救护站,负责一般伤员的救治;负责联系救治医院和救护车辆,及时将危重伤员送往医院救治;及时向指挥组报告伤员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和器材,保证应急使用。
5、善后工作组
组 长: 校办主任 (电话:略)
副组长:后勤资产处处长、学生处处长、后勤公司负责人
成 员: 已发事件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校办、后勤资产处、后勤公司、学生处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安排受伤师生的善后工作,提供必要用品;负责接待和安抚来校探望的师生家属;协调有关部门核实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师生思想稳定;提供救援车辆,储备一定量的资金和物质,保证应急使用。
五、工作程序与要求
(一)总体要求
事件发生前,要立足防范,超前工作,及时排查,掌握主动,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事件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制定整改措施,严密监控,防止出现反复或发生灾害。
(二)事件报告
1、学校各单位、部门要建立健全校园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现校园内存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转。
2、发生校园突发事件,凡是知情人均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事发地责任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办公室报告,同时经学校领导小组同意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任何单位(部门)和当事人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和误报。
3、对传染病暴发流行、非法组织的政治活动、群体性事件等重大紧急情况,坚持边控制、边处置、边报告原则,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在处置过程中,坚持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三)事件定性
发生校园突发事件后,学校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并对当事人(或目击者)详细问话,尽可能准确了解相关信息、数据并作记录。根据校园突发事件情况,可以报当地公安部门(或110、119)、安监、卫生(或120)等相关部门协查,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搜集事发(作案)线索,找出事件发生的原因及安全保卫(防范)工作漏洞,根据情况对案件进行定性。
(四)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由学校新闻发言人负责接受媒体采访,其他人员无权对任何单位或个人发布任何信息。学校新闻发言人要及时收集整理、分析核实相关信息,确定发布的目的、内容、方式和时机,上报领导小组批准后,按要求向规定的对象发布,把握必要口径、范围和层次。
信息发布要贯彻即时性原则、真实性原则、引导性原则和统一性原则。注意所有知情人员的思想动态,注意监控网络和媒体发布的信息。防止事件被片面宣传夸大事实,形成不稳定因素。严密监控网络和媒体发布的信息,及时澄清与事实不符的内容,正确回应公众的质疑,以防被别有用心的人员或组织利用和炒作,造成恶劣影响。
(五)调查与上报
1、事件调查分工。领导小组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并限期结案。一般性突发事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以事发部门为主组织调查,并负责上报调查结果。重特大突发事件,由市委、市政府、协同其他相关部门组织,学校领导小组配合调查,并负责上报调查结果。
2、事件报告范围。重特大校园突发事件处置后,学校对案件的发生、处置情况、经济损失、社会影响、家属抚恤及补偿、责任人的处理、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等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呈报市委、市政府,同时报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
(六)各级别事件处置的具体要求
1、一般性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置。事发后,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应急资源,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处理,严防事太扩大;根据性质,报请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及公安、消防、卫生等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在事件发生后的1日内,应按规定以书面形式将事故的发生、性质、处置情况如实报告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2、重大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置。领导小组必须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将简要情况迅速报告市教育局,同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并启动本预案。领导小组组长及相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及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现场事态发展,并在事件过程中电话或传真报告事件详细情况及现场处置情况。必要时报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现场情况紧急或突发事件已超出学校应急处置职责或应急资源处置能力范围,应立即请求上一级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3、特大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置。发生死亡2人以上或确定为特大级的校园突发事件,接报后,学校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及相关部门报告,同时按特大校园发生事件的处置规定进行先期处置。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配合市委、市政府及相关教育部门,服从市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处置工作。
如突发事件出现难以控制的事态、或呈蔓延、扩大、发展的趋势,突发现场人员伤亡继续增加或形势继续恶化,已难以控制局势,应急速请示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向省委、省政府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报告,要求提高应急指挥级别,扩大应急范围。
六、常见事件的具体处置
校园内常见的突发事件主要有各种自然灾害、地震灾害、火灾事故、交通事故、治安案件(盗窃 、打架斗殴等)、食物中毒事件、群体性事件等。
(一)自然灾害。根据教育部门和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快速的把可能发生的灾情在第一时间传达到每一位师生,加强对师生自然灾害预防和自救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的防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和技能。
(二)地震灾害。地震灾害是平原地区最具伤害力的自然灾害,往往波及面积大,范围广,救援力量难以及时到达,开展有效预警和自救尤为重要。
1、地震灾害的预防。加强抗震知识宣传,通过举办专题展览,知识竞赛、召开主题班会等方法,加强对地震基本知识、应急求生技能、防震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制定切实可行的演练方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自救互救技能。
2、临震应急行动。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工作组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1)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2)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食堂、供电输电、机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3)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宣传教育,做好师生思想稳定工作。
(4)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以便随时听取领导小组以及有关部门关于地震情况的通报和通知,汇报工作情况。
(5)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3、震后应急行动。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立即开展工作,在第一时间集结各工作小组,迅速组织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5)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6)迅速了解和掌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4、灾情过后,领导小组应统计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家长的思想工作,制定整改措施,避免次生灾害及灾后疫情所带来损失,形成书面材料报有关部门。
(三)火灾事故
1、火警初发阶段处理:一旦发生火警、火情,值班巡逻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察看,如果火情不大,可立即采取使用楼层的灭火器、消防栓或利用现场可用物品等扑救措施进行扑救,同时报告有关部门。
2、火灾蔓延阶段处理:
(1)如火情有扩大趋势,难以自行扑灭,要迅速报“119”火警,组织师生迅速撤离火区,并关好防火门,防止人员伤亡,避免火势蔓延,同时向带班领导报告。
(2)向“119”火警电话报警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张,要讲清单位的名称、地址、尽可能讲清楚燃烧物的性质,并说明报警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打完电话后要通知值班人员在路口迎引消防车,并引导消防队员进入火灾现场。
(3)值班巡逻人员不得离开现场,要自始至终做好火灾事故的现场记录,并随时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火灾情况并进行现场扑救。在实施过程中,要服从现场扑救指挥员的指挥。
(4)安全稳定处和值班人员要积极配合消防灭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人员疏散工作,并保护好现场。
(5)全校各级值班人员,平时必须严格保管好消防通道大门的钥匙,并保证所有门锁开启灵活,一旦发生火警,立即打开消防通道大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学生宿舍值班人员更应该严格执行这一规定。
(6)火情过后,安全稳定部门协助消防部门查明火灾原因,统计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制定改进措施,形成书面材料报学校主管部门。
(四)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疲劳驾驶、超速、超载、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应变能力差、车况差、车辆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差等情况引起的车辆及乘员安全事故,往往会造成群死群伤,损失程度和处置难度较大。
1、事故预防。为尽量减少交通事故,应加强对驾驶人员及乘车人员的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措施,制定并落实有关制度法规。
2、应急处置程序
(1)现场人员第一时间报领导小组或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报有关部门(教育主管部门、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临时采取救护措施。
(2)调集人员和必要车辆、物资到达现场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救治。
(3)按事故处理需要保护现场,做好现场记录。
(4)处置乘车人员。将师生尽快送往医院救治(或视情况拨打120)。
(5)通知伤亡人员家属或家长到达指定地点。
(6)及时做好家属或家长安抚工作,维护正常秩序,参与调解。
(7)整理事故发生、处理过程及人员财产损失情况报有关部门。
(五)治安事件
1、高度重视,积极预防。必须在思想上绷紧这根弦,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分院相关人员、安保人员、学生管理人员要熟悉各个重点部位的位置 、存放物件以及可以逃离的线路,要掌握重点学生所在的班级、宿舍及经常活动的场所,了解学生的思想和情绪波动。尽量做到不让作案者有机可乘,尽量把学生之间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学生的值班警戒和管控。各分院、学生处、安稳处,除了对其进行必要的防范外,还要进行有效的警备防卫,要做到人防、技防相结合。
3、一旦接到治安案件报案后,安保和值班学管人员要迅速赶赴现场,并于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报告,视案件情况对案件进行制止、控制、定性,并对当事人进行问话,如有必要,及时报公安部门或110协助调查,尽可能挽回损失或遏制事态蔓延。
4、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及时将事件中受伤的学生送往医务室、就近医院或拨打120进行救治,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对目击者及案件参与者进行调查取证,确保最大可能破案,并公平、公正、合理的处理好案件。
5、案件处理后,相关部门要对案件进行认真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同时要做好善后工作,并对案件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以及对案发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总结,报学校主管部门。
(六)食物中毒事件
1、搞好宣传教育,预防事故发展。学校的食堂要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等有关规定,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充份利用广播、电视、网站、报刊、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食品卫生知识,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培训,重点加强细菌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蔬菜中毒的预防,提高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管理水平,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避免食物中毒发生。
2、通报。建立完善的食物中毒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立即报学校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组织抢救,按照领导指示拨打急救电话120,并通知医院做好抢救准备。根据食物中毒事件情况和领导小组的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卫生部门报告。
3、紧急处理
(1)医务室:召集医生开展紧急救护工作。
(2)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调度,把重病号送往医院抢救。
(3)安全稳定处:保护现场,对可疑食物和有毒食物取样封存,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临时紧急任务。
(4)后勤公司:将留样的食物和现场提取样品交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5)学生处、各分院立即组织骨干师生对病号进行救助和陪护,无关人员未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如有学生家长来校探视,由各相关单位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6)根据现场调查、技术鉴定、医生诊断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分清责任。
(7)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和工作秩序,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七)群体性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值班领导、事件当事人所在分院、学生部门负责人、安保部门负责人、学管值班人员、医务室值班人员、总务部门值班人员参加。
2、报警程序:发生群体性事件,按下列顺序依次上报:报领导小组、学校分管领导、安保部门领导、学管部门领导、当事人所在院系领导。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3、处置措施:
(1)值班人员立即按照程序向学校各级领导报告,如事态难以控制,立即拨打110、120、119等急救电话。
(2)接报后,领导小组成员、各相关部门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共同协商,相互配合,迅速控制局面。
(3)如有人员受伤,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立即送往医务室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4)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
4、注意事项:
(1)各级负责人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拖延时间。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3)事件发生后,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认真组织调查,形成材料,向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根据调查结果,经讨论形成处理意见,并向上级机关汇报。
七、保障措施
(一)层层建立责任制。学校领导对本校安全稳定负责,学校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部门)安全稳定负责,各班级辅导员或班主任对本班稳定和学生安全负责。
(二)建立防范长效机制。领导小组要立足防范 ,牢固树立“预防先于处置”的思想,杜绝对校园安全隐患认识不足、长期忽视麻痹思想,建立防范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的长效机制,为校园打造安全屏障。
(三)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学校及各相关单位(部门)对阶段性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及时布置,组织会商预防,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系统的责任分工。
(四)建立紧急救援机制。学校各相关单位(部门)必须根据实际,按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应急人员、应急资源救援档案库,并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各种突发事件的模拟演练,增强和提高师生防范各类突发事件的意识和应对能力,做到有备无患。
(五)备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基金,保证工作需要。
八、奖励与处罚
对在预防、处置校园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单位(部门)和个人,或有特殊贡献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并根据实际申请上级表彰和奖励。对在预防、处置校园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者,逃避责任者,阻碍执行公务者,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情况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学校或上报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九、补充规定
未尽事宜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发展需要及有关单位(部门)要求酌定,其它活动需要制定预案的参照本预案制定并执行,所制定预案与本预案冲突时执行本预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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