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传染性疾病疫情爆发预防和控制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疫情在我校发生,保证全校师生的健康和安全,特定制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执政理念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传染性疾病疫情”爆发防治的指示精神。从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学校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强对防治“传染性疾病疫情”爆发工作的领导力度。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积极主动地开展传染性疾病疫情爆发的预防和控制工作,促进我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工作原则
以构建“预防为主、防止结合”的“传染性疾病疫情”爆发长效管控与应急处置机制为根本。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原则。大力宣传防治“传染性疾病”爆发的指示精神,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加强日常监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性疾病疫情”爆发预防、疫情报告、控制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各个单位(部门)要把防控“传染性疾病”爆发的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贯彻依靠科技战胜“传染性疾病”爆发的方针,规范防控措施与操作流程,实现防治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河北省疫情等级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实施启动我校防控工作指挥系统,负责全校防控“传染性疾病疫情”爆发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指挥。有效应对突发疫情,维护校园稳定,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成立“防治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副校长
副组长:学生处处长、安稳处处长、二级学院书记、后勤公司负责人
成员:学生处员工、安稳处员工、辅导员、后勤公司员工
宿舍管理组:负责师生公寓(宿舍)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组 长:学生处处长
成 员:二级学院书记、辅导员、宿管员
校园消毒组:负责校园内公共场所的消毒工作。
组 长:后勤资产处处长
成 员:后勤资产处员工、保洁员
教学组:负责学生实习、教学计划的调整和协调工作。
组长:分管副校长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
成员:各二级学院院长、教务处副处长、教务处员工、二级学院教务科员工
机动组:随时协调、处置突发事件和善后工作。
组长:校办主任
副组长:后勤公司负责人
成员:校办员工、后勤公司相关人员(档口负责人)
四、日常工作措施
疫情监测与报告
1、宣传教育
深入宣传有关文件精神,了解上级部门预防“传染性疾病疫情”爆发工作措施,举办知识讲座,学习宣传相关材料,充分利用校园内的一切宣传条件,调动各个学生社团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广大师生的法律知识和防病知识的普及教育,增强日常的防范意识。使广大师生既重视“传染性疾病疫情”爆发的预防又不能产生恐慌心理。
2、卫生管理
教室、宿舍、图书阅览室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要常开窗户,保持空气流通;加强饮食卫生和饮水管理,严把进货关,切实落实食堂管理责任制,责任到人,加大监督力度,严防病从口入。加大卫生管理力度,督促检查校园内公共区域和学生宿舍的卫生清洁工作,定期进行消毒、消杀。
3、应急处置
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公布值班联系电话,确保24小时畅通。落实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制度。外阜出现“传染性疾病疫情”爆发或流行性疾病时,加强外地学生的健康监测,启动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做好各项应急措施。
五、疫情应急响应
(一)三级响应
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在坚持日常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2、执行健康监测、活动审批和出入校门检查制度。
每天定时对学生进行体温监测,填写“体温监测记录表”,并存档。体温达到37.5摄氏度的师生不得进入教室。体温在37.5到38摄氏度之间的学生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学生进入学校后一律不准外出,确实需要外出的,要严格执行外出请消假制度;严禁闲杂人员或不明身份人员进入校园,外来人员确实需要进入校园,必须接受体温监测,体温低于37.5摄氏度的,登记备案后方可进入学校。
4、教室等公共场所加强通风换气,必要时采取消毒、消杀措施。
5、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二)二级响应
除在校外实施隔离观察的师生外,其他人员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在三级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学生外出应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控措施,定期进行教室消毒,搞好校园卫生。
2、启动校领导一线值班制度,对临时、突发事件进行决断处理。
3、班级中发现1例疑似病例,则该班级立即停课。并与家长配合,做好学生医学观察工作及文化课的补习。发现2例以上疑似病例,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后对该班级实行停课。确需全部停课时,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三)一级响应
在二级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调整课堂教学形式,采用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完成教学计划。
2、如果发生疫情,必须服从有关部门采取的隔离控制措施。
3、每天保证对公共场所至少消毒一次。
4、避免人员过于集中的大型活动,取消跨班级、年级的集体活动。
5、外出学生未经批准不得返校。健康状况不佳的学生,家在农村地区、西部地区或疫区的学生,不予批准离校。
6、对所有离校的学生进行跟踪调查,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纳入我校疫情监控和信息报告范围,长期离校又返校的学生必须进行隔离观察。
7、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从健康防疫的角度要求家长配合,减少学生到公共场所活动的次数。
(四)结束响应
末例“传染性疾病疫情”病例痊愈出院后15天,无新发病例出现,按上级要求,结束本次响应。
六、保障措施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预案要求,组织人力、物力,开展各项活动,确保万无一失,夺取预防“传染性疾病疫情”爆发工作的全面胜利!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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