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强化疫情期间门卫管理,防止疫情输入校园,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严格落实门禁管理和值班值守制度。门卫值勤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不少于2人,当班时须佩戴口罩,与出入学校人员保持安全距离。
二、开学前,学生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提前返校,中度风险以上地区人员不准返校;除学校值班人员和具有特定任务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有特定任务需进入校园的人员,须提前向校长报备审批,否则门卫保安有权拒绝其入校。入校前应配合门卫进行身份核验、出示健康码、14日内有效核算监测阴性证明、14天以上健康检测记录、信息登记、体温检测、消毒杀菌,体温正常无异常方可进入。
三、开学返校期间,禁止家长送学生入校。
四、疫情防控期间,校外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准入校。如确有需要进入学校的来客来访,接待单位或部门应提前向值班校领导报备,报备信息包括:来访人员单位、身份证信息、来校时间、健康状况、事由、预计离校时间等。未提前报备信息的来访人员进入校园时,须电话与受访人联系,受访人向值班校领导请示并批准后,由门卫核验身份、出示绿色健康码(红、黄码不得入校)、14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以上健康检测记录,并进行检测体温、消毒杀菌,确定无异常情况后佩戴口罩方可入校,如发现异常立即报告。
五、学生返校时,门口设三条通道,摆放消毒消杀物品,学生依次排队有序进入,间隔距离1米。入校时逐一进行体温检测、核对健康码、14天健康监测记录表、14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进行消毒。
六、疫情防控期间校内学生无特殊情况或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出校。如有特殊原因需出校的学生,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流程,持假条出入,并需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假条必须盖有学生处处长和辅导员印章,并告知学生外出做好个人防护,严禁在校外就餐和聚餐;学生返校时保安收回假条。
七、返校教职工和经营人员及车辆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车辆出入证)入校,入校前统一出示绿色健康码(红、黄码不得入校,到校外隔离室隔离观察)、14天健康监测记录表、14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进行体温检测和消毒杀菌(包括车辆),并做好登记。
八、体温检测达到37.3度(含)以上或有干咳、呼吸困难等疑似症状者一律禁止入校,立即转移到校外隔离室隔离观察,并联系定点医院就诊。
九、疫情期间严格车辆检查、登记、消杀制度。外来车辆一律不准进校,特殊原因经批准入校的车辆(给学校食堂送货车辆、入校办理业务车辆等)必须事先提交车辆及人员信息的备案材料,并要求车辆及驾驶员相对固定,入校前严格核验绿色健康码、14天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健康监测记录,并逐一登记、消毒消杀,无异常方可入校。送货车辆一律从北门入校,停放到北区一教、三教西侧南北马路至北大门之间,由食堂、超市等相关人员接货。
十、校内各类服务保障(施工)人员入校,须由用工部门向大学城公安分局报备(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户籍地、健康状况、近期有无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近14日出行情况等),联系电话:18503166789。经学校领导批准并由保安核验绿色健康码、14天健康监测记录、14天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进行检测体温、消毒消杀后方可入校。
十一、门卫值班室、大门口周围区域,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值班室内保持空气流通。
十二、所有人员进入校门前须自觉接受身份验证、体温检测、消毒消杀,出示绿色健康码、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监测记录。
十三、特殊时期,全校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门卫管理规定”,认真配合门卫管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服从管理、冲撞、辱骂门岗保安者,学校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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