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本人学生证或系书记(辅导员)开具的证明到学校安全稳定处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
2、持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穿深色衣服去大学城公安分局户籍科照相办理。
3、从办证之日起一个月后必须持办证凭据来本所户籍室领取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