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3-2024-2学期全校实验室的安全及本学期实验教学工作,深入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实验室安全文件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请各单位近期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同时做好本学期实验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系统全面开展安全自查。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对水、电、易燃易爆物品和高温高压容器等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安全并形成自查报告交至教务处。
2.做好实验仪器设备检修和维护。请各单位对实验室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设备进行开机前检查,做好防潮、防尘、防漏电、防老化等方面的检查工作,确保仪器设备状态正常,实验室仪器设备如需维修及时与厂家或后勤资产部门沟通,并同时请提交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至教务处一份,保障新学期教学和科研需求。
3.做好实验室环境卫生整洁。落实实验室卫生值日制度,做到安全通道畅通,设备摆放有序,实验室环境清洁,营造良好的实验环境。
4.做好学生进入实验室前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对所开设实验项目的安全评估工作,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
教务处将在近期对各教学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细致开展实验室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充分保障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
教务处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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