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全省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预通知》和《2020年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规定,按照省教育厅分配的名额指标,经各部门、各单位自荐、推荐、人事处初审、学校评选推荐会议评议表决、学校办公会决定,我校向省教育厅推荐名单为:
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单位:文物与艺术学院
河北省优秀教师 :金 红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7月27日---7月31日
如有异议,请向学校人事处反映,电话13700362073
附:
1.文物与艺术学院: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成绩显著。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得到一致好评,学院团总支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2.金红 人工智能学院专任教师,女 1968年10月出生 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讲师 2016年学校优秀教师 2017年学校优秀指导教师 承担物联网课程教学
人事处
2020年7月26日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邮箱:oitoffic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