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制定并认真执行教学督导委员会督导规章制度。
二、随机听取学校不同二级学院教师上课情况,了解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准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风气、学习纪律、学业成绩等,并把意见及时反馈给有关教师和各二级学院及学校教务处。
三、组织督导教学巡视,检查教师的授课计划、教案、教学大纲、教师日志、教材等,及时掌握教学一线的动态,以及教风、学风情况。
四、了解任课教师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实训教学等方面改革的经验,在全校推广优秀教师的教学方式、方法和优秀教研室的教研活动。跟踪实验室教学、实践教学、教学实习等各个教学环节,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控与评价。
五、组织督导定期召开全校教师、学生与教学督导员座谈会,了解教师、学生对学校教学工作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形成闭环。
六、组织督导对全校各二级学院教师上课教学质量进行评价,为教学质量考核确定提供依据。
七、对于二级学院督导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其工作完成情况。
八、组织开展全校教学检查(期初、其中、期末),对教师教学计划、授课计划、教学大纲及教案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以便对学校教学改革与建设、教学管理等工作提出建议。
九、组织督导,对于期末试卷与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与内容进行进行抽查审核并监控答辩过程,尽量减少问题的出现。
十、组织督导巡查学校期末考试,对于考试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及时处理,并形成巡查报告单。
十一、组织督导参与学校各类教改、课改、科研课题进行专家审核,并对于学校上报省级一流专业及一流课程材料审核与过程监控。
十二、完成每个月末督导工作总结,撰写督导工作月报,并完成学期初督导工作计划与末全校教学督导学期工作总结。
十三、协助主管领导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建立。
十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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