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中医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为一体的三级中医医院,是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实践基地,广东省中医院协作医院,云南中医药大学、昆明医科大学康复学院等高等医科院校教学医院和临床实践基地,云南省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云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荣获“全国首批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医院”,“云南省中医药工作先进集体”,“云南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医院”等称号。
医院现开设48个科室,拥有省、州级重点专科(专病)11个,其中省级重点中医专科1个(针推科),省级重点中医专病1个(糖尿病),省级中医特色专科4个(老年病科、康复科、脾胃病科、肿瘤科),省级中医临床医学中心分中心3个(皮肤病、针灸、推拿),省级中医临床重点学科1个(针灸学),州级重点专科1个(治未病科),州中医质控中心1个(肿瘤质控中心)。建有符合GPP标准的制剂室,研发生产膏、丹、丸、散、胶囊等多种中药制剂。
医院现有编制床位520张,有职工546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95人(正高级职称16人,副高级职称31人,中级职称122人)。医院历来重视中医药师承工作,名医队伍逐渐壮大,先后建立了国家级、省级、州级各级各类专家工作站26个。有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2人,云南省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3人,云南省名中医1人,云南省基层名中医6人,云南省最美中医1人,云南省优秀青年中医3人,国医大师张震研究员的第三批学术继承人1人,云南省第四批、第五批师带徒工作指导老师2人。
为满足医院及科室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红河州中医医院拟招聘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27名,现将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具体详见《红河州中医医院2024年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专业类别详见《2023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附件2)。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35周岁以下为1988年2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93年2月1日(含)以后出生;25周岁以下为1998年2月1日(含)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2月2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不含周末)。
3.报名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临安镇翠屏路160号红河州中医医院综合楼三楼人力资源部。
4.报名要求:在报名时间范围内,本人携带《红河州中医医院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3)及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材料1份到人力资源部报名,不按规定形式报名或资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报名。
(二)报名所需材料
1.《红河州中医医院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3)。
2.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等)。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材料(身份证正、反两面需印在同一页A4纸上)。
4.从起始学历开始到目前取得的最高学历,所有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材料。
5.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材料。
6.在校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胜任岗位的原件及复印件材料。
7.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核
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组织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待定,以红河州中医医院人力资源部通知为准。
2.考核方式:
(1)笔试:岗位是否笔试具体看岗位信息表(附件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招聘岗位需笔试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考核。招聘岗位无需笔试的,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考核。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心理健康程度、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仪容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招聘小组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
(3)总成绩计算:
笔试后进行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免笔试需面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五、录用程序
(一)结果公示
面试考核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参照公务员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由医院人力资源部另行通知。
(三)递补人员确定
如在笔试、面试、体检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成绩不合格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环节递补的,综合成绩中的面试岗位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到岗安排与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到红河州中医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到,进行轮转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按医院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福利待遇
人员考核阶段及聘用后的工资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福利待遇:1.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应学位及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人员按医院相关政策一次性给予五万元的人才引进费;2.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的科室奖励性绩效、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福利、培训进修、职业规划、年度健康体检等福利待遇。
七、监督程序
医院纪委对此次公开招聘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八、其他
1.所有招聘岗位需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因报考人员电话联络不上造成后果的,由本人承担。
2.本公告由红河州中医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如此次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未满,后续招聘事宜另行公告。
九、联系方式
红河州中医医院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
0873—7879548(龙老师、张老师)
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临安镇翠屏路160号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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